金华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|
文件 |
金华市财政局 |
金卫〔2017〕49号
关于明确市区城乡妇女免费“两癌”检查
项目有关事项的通知
婺城区、金东区、开发区卫生计生局、财政局,金义都市新区社会事业局、财政金融局,金华山旅游经济区社会事业局、财政审计局:
根据省卫生计生委、省财政厅、省人力社保厅、省妇联《关于印发浙江省城乡妇女免费“两癌”检查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》(浙卫发〔2017〕8号)和市卫生计生委、市财政局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、市妇联《关于做好城乡妇女免费“两癌”检查项目工作的通知》(金卫〔2017〕43号)精神,结合市区实际,现对市区城乡妇女免费宫颈癌、乳腺癌(以下简称“两癌”)检查项目有关事项明确如下:
一、服务对象
参加婺城区、金东区、开发区、金义都市新区、金华山旅游经济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35~64周岁(含)的妇女,自2017年开始可享受五年一次的免费“两癌”检查。
二、服务内容
检查项目包括:妇科、乳腺疾病常规检查,阴道分泌物检查,宫颈癌和乳腺癌检查。具体项目按浙卫发〔2017〕8号文件执行。
三、定点机构
区 |
初筛机构 |
进一步接诊机构 |
婺城区 |
婺城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|
金华市人民医院 |
婺城区蒋堂镇卫生院 |
||
婺城区安地镇卫生院 |
||
婺城区乾西乡卫生院 |
||
婺城区新狮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|
||
婺城区琅琊镇卫生院 |
||
婺城区雅畈镇中心卫生院 |
||
婺城区人民医院 |
||
金东区 |
金东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|
金华市妇幼保健院 |
金东区中医院 |
||
金东区澧浦镇中心卫生院 |
||
开发区 |
婺城区第一人民医院 |
金华市妇幼保健院 |
婺城区秋滨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|
||
婺城区江南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|
||
婺城区西关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|
||
婺城区三江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|
||
金义都市新区 |
金东区孝顺镇中心卫生院 |
金华市妇幼保健院 |
金华市妇幼保健院 |
||
金华山旅游经济区 |
婺城区罗店镇中心卫生院 |
金华市妇幼保健院 |
金东区赤松镇中心卫生院 |
四、经费结算
免费“两癌”检查专项补助资金由省、市、区三级财政共同承担。除省补助部分,由市和区按1:1比例分担,按实际检查人数,实行当年预拨、次年结算。检查机构应于1月15日前将上一年的“两癌”检查的有关资料(两癌检查花名册、统计表等)报区卫生计生、财政部门审核,区级审核后报市卫生计生、财政部门审定批准后,由财政部门将专项资金拨付至定点医疗机构。区财政部门应加强项目经费使用监管,并为项目实施安排必要的人员培训和工作经费。
五、督导评估
各区要加强项目监管,定期对项目的管理、资金运转、实施情况、质量控制及效果进行督导和评估,并及时报送项目工作进度表和评估总结。各区要根据妇幼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信息直报系统要求,完成信息收集、录入、报送和审核,确保数据及时准确。
本通知未尽事宜按浙卫发〔2017〕8号、金卫〔2017〕43号文件执行。
金华市卫生计生委 金华市财政局
2017年6月22日
(信息公开形式:主动公开)
金华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6月22日印发